关于开展2006年元旦、春节期间校园安全工作检查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
发布时间:2005-1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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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admin
为进一步做好校园安全防范工作,防止和杜绝各类事故发生,确保“元旦、春节”期间的安全,维护校园安全稳定,经学校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研究决定,在全校开展安全工作大检查活动。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加强法制安全教育工作
各单位要对所属师生员工进行一次法制安全教育。采取有效形式,开辟多种渠道,继续加大对学生的法制安全教育力度,进一步提高广大师生的法制安全意识和安全防范能力,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使安全工作警钟常鸣,防患于未然。要教育学生,认真做好禽流感防控工作;不得参加传销等非法组织。提醒大家返乡、外出旅游、探亲访友,注意旅途交通、人身、财物及饮食安全;院(部)或班级组织的集体活动,要严格履行审批手续,落实安全责任人,制定安全预案,并报保卫处备案。
二、积极开展自查自改活动
1、各单位即日起要立即开展自查自改活动,要对照年初签订的《“平安校园”建设及校园治安综合治理目标责任书》中的任务要求,结合单位工作实际,以防火、防盗、防毒、防爆炸、防意外事故为重点开展一次安全自查,堵漏补缺,消除隐患,防止和杜绝事故发生。
2、各单位要针对天寒物燥、节日来临这一新情况,对所属办公室、教室、资料室、实验室、机房等的门窗、电器、有毒化学物品存放等情况进行自查,随时切断电源,关锁门窗;特别是存放贵重仪器设备、图书资料、饮食中心食品储藏室等重点要害部位要认真检查,明确责任,落实措施。
3、学生公寓要对消防疏散通道通畅、疏散通道钥匙放置及应用、值班管理员责任落实、外来人员接访登记、宿舍内有无使用违禁电器等情况进行自查;校园管理中心要对所属楼宇的值班管理人员的责任落实情况进行自查;有生产操作任务的部门单位,要对特种设备的安全状况、安全生产措施、防火防盗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自查;有外来务工人员的部门单位,要对外来务工人员登记注册,建立外来务工人员管理档案。通过开展自查自改活动,进一步明确安全责任,落实防范措施;同时对查出的薄弱环节和安全隐患,进行认真整改,确保校园安全。
4、各太阳成集团tyc234cc(部)组织学生实习、公益劳动等社会实践活动,必须确保安全。严禁以任何形式、名义组织学生从事接触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品的劳动,(学生接触以上物品的实验、实习,必须采取切实有效的安全措施,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进行)。严禁将学校房屋、场地出租作为从事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品的生产、经营场所。严禁师生在校园内房屋中私自储存、私自经营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品。房屋管理部门要认真检查,消除隐患,确保安全。
5、保卫等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强门卫管理,严格出入人员、车辆安全检查,加大校园巡逻力度,加强校园安全监督检查,进一步明确责任,落实安全措施。
6、各单位要结合自查活动,认真填写《山东理工大学“平安校园”建设、治安综合治理及消防工作记录簿》中的相关内容,进一步充实完善“平安校园”建设工作资料,为迎接2006年全省高校“平安校园”建设工作检查评估奠定基础,为学校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组织的安全检查做好准备。
各单位安全自查自改活动结束后,写出书面总结,于2006年1月5日前报综治委办公室。寒假前,学校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对全校各单位进行安全检查,并将检查情况予以通报。